我觉得有必要推荐一下乔老师和他的课,上课时我还一直替请假的同学惋惜。
见到乔教授的第一眼就觉得出俗。略微发胖的敦实的身材,笑容一直挂在脸上,很是和善。雪白的衬衫笔直齐整,手里拿着一把大扇子。说话总是细声细语,出言常是“太棒了,太好了”,让人觉得是一位寡语且不太容易激动的学者。可一到了讲台上,他便很快进入授业解惑的角色,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理论案例精彩之处比比皆是,讲到激动地方,忍不住就要站起身来,用诗话的语言,用舞之蹈之的方法加以表达,在关键处拿起扇子“啪”的一声敲在讲台上,和着坐在下面聆听的、完全进入课堂氛围的同学们会心的笑声,极度渲染节奏气氛,很是过瘾。两天的课下来,觉得时间过去特别快,总觉得没听尽兴,和老师笑谈:怎么没把乔老爷您请到百家讲坛去,明摆着这么好的师资资源没在全体国人面前呈现,岂不可惜?当然,其实也明白,百家讲坛偏重讲历史文学,总不成把在法学界常有新锐观点的乔老爷请上轿,在目前这样的教育水平下也怕过于领先啊,哈哈~~。
课后,我仔细查阅了网络上的一些资料。乔新生老师的论述在网上很多,涉及国内社会生活领域的各个热点以及角落,他的论点往往高屋建瓴,阐述深刻,不像某些学者就事论事,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一针见血,见血封喉。且在学术上有侠义之风,不人云亦云,观点常常发人深思。我想把他的观点和一些论述集中呈现给大家,可是发现他没有专门的博客或者网站(他还就博客的事情写了一篇文章,见后),所以有些遗憾,不过我还是想尽可能收集一些他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者观点,在以后的时间在本博客中加以集中引用,给大家欣赏。如有机会,邀请乔老师专门搞一个博客,把他所有的论文、评论等作品,甚至他的文学作品都一一展示给大家,那将是我等粉丝团一大幸事啊,也是国人的一大幸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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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湖北民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武汉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当代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先后担任中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律述评》副总编辑,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道博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在全国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300多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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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网络媒体的编辑朋友希望我能在他们的网络媒体上开设博客专栏。虽然我在网络上发表了许多文章,也听说过博客这个概念,但从来没有尝试过。在我看来,把具有隐私性质的日记搬到公共场所,就好像在闹市中独白,显得非常怪异。
登录一些网络媒体,阅读了一些著名人士发表的网络日记,使我大开眼界。那种自言自语,但又左顾右盼的文风,令人拍案叫绝。无论多么重要的人物,在网络日记中都变成了可以随意调侃的对象。如果被记录对象向法院起诉,控告网络日记的作者侮辱或者诽谤,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呢?
古人天当房、地当 床,房屋就是自己的衣裳。如果推门而进,看到有人赤身裸体,谁是侵害人,谁是受害人呢?翻看别人的网络日记,有一种偷窥他人隐私的感觉。在博客里,侮辱者 与被侮辱者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了。有人喜欢当场表演,也有人喜欢观看表演。在这场信息的盛宴中,每个人都是作案人。
日记应该更多地表达个人的感受,在通常情况下是对个人生活琐事的记录。但一想到网络日记张贴在布告栏里,作者还会真实记录自己的感受吗?
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作文形式。网络日记的作者首先进行自我欺骗,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目中无人,自言自语,可是眼睛不时四下张望,希望有人喝彩捧场。作者可能想要展示自己随便或者无所谓的态度,但是,在故作轻松的文风下面,掩盖的却是渴望被注意的面孔。
在网络日记里,可以最大程度地展示自己的欲望。但想到网络日记的载体属于别人,心中多少有一些不安。以往日记属于自己,由自己负责,可是网络日记属于自己,却交给他人保管。这就难免产生许多法律上的麻烦。如果网络媒体丢失了作者的网络日记,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如果网络媒体打开大门,让所有的人四处溜达,随意翻阅他人的网 络日记,那么,网络媒体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在网络日记中散布流言飞语,危害公共秩序,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网络媒体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呢?
博客是一种不伦不类的表达方式。有的网络日记就像航海日志一样,忠实地记录着作者的日常生活,而有的网络日记简直就是连载小说,通过不断地制造花样,吸引公众的眼球。
这种颠覆性的文体,考验着读者的智慧。读者在阅读博客的时候,必须注意作者的心态,以免上当受骗。
当年的胡适之先生,以公开发表为目的,撰写了大量的个人日记。现在有人借助于网络媒体,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在这个到处充斥着假货的世界里,博客会不会成为虚情假意泛滥之地呢?
日记是为了保留个人的记忆,而文章则是为了传播个人的思想。前者是个人的,后者是公众的。虽然个人日记与公开发表的文章都享有著作权,但是,由于作者的目的不同,所以,还是应当有所区分。
笔者更愿意以坦诚的心态,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愿以博客的方式,吸引公众的注意。既然网络媒体编辑朋友如此厚爱,那么,不妨把公开发表的文章收入到博客之中,也算是以文会友吧。